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2009-10-22 17:42 楼主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编者按]新年伊始,沪上知名作家陆其国应约为本报独家撰写的章回体中篇纪实文学《伍廷芳与<延寿新法>》,今天起开始连载。伍廷芳的《延寿新法》于民国三年六月(19146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初版,此小册子现存世极少,其中的延年益寿理念,今天读来,仍有裨益。《伍廷芳与<延寿新法>》一文,不仅有伍廷芳的生平简述,更有作者陆其国对《延寿新法》全部13章的逐章解读。

第一回 瞿伍沪上喜重逢读者朋友一看而知,小标题中在“沪上喜相逢”的“瞿伍”,应该分别是指一个姓瞿的和一个姓伍的两个人。是的,那个姓瞿的人叫瞿鸿禨,另一个姓伍的人叫伍廷芳。当时距离他俩同在京城共事后一别,已然有十年矣!我们的故事既然开卷即从他们二人说起,为了不致使读者产生一头雾水之感,所以有必要让我先来概说一下瞿伍二人一生的大致经历,以对他俩有个大致了解。
先说瞿鸿禨。
瞿鸿禨,字子玖、子九,号止庵,晚号迎岩老人,湖南善化(今长沙)人,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生人。1866年补府学生员。1870年在乡中举,翌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874年应散馆试,授翰林院编修。18755月,擢侍讲学士;<FONT face="T


作者: 陆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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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17:42 2楼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第二回 大惊喜名不虚传 上回说到瞿鸿禨与伍廷芳于十年前在京城一别,不意今天竟在上海重逢,当时除了因久别重逢而给彼此带来惊喜外,伍廷芳还另外给了瞿鸿禨一个大惊喜。关于这一大惊喜,瞿鸿禨后来曾以这样的文字进行表述:我与伍先生“别后十余年,相见于沪上,而先生神采矍铄倍曩时,耳目聪明,须发益苍黑,齿牢健啖,登楼超级以上,足轻举如飞,行年逾七十,望之若四十许人。”
你看,在瞿鸿禨眼里,眼前十余年没见的老同事伍廷芳,精神气色不仅很好,甚至还大大超过了十年前;而且耳不聋,眼不花,头发黑得又好看又健康,牙齿咬硬食物也没问题;尤其是看他登起楼梯来,居然几级一跨,动作那么矫健、轻灵,简直像飞一样,这哪像是已经超过70岁的人,看去分明只有40岁出头。
我们现在可以理解瞿鸿禨为什么会感到伍廷芳还给了他一个格外的大惊喜了吧。是的,经常为自己身体这里不舒服,那里疼痛所困扰的瞿鸿禨,见到眼前鹤发童颜,神采奕奕,似乎“永远不老”的昔日京城老同事伍廷芳,他能不陡生感慨吗!
那天久别重逢,他俩聊了很多,除了各自别后的内容外,更多的就是关于健康的话题。当伍廷芳关切地问起瞿鸿禨的健康状况时,后者不由轻叹一声,对伍廷芳说,你可谓蒸蒸日上,我可是每况日下。想当年,你我同在京城为官,同事关系中,咱俩是处得最融洽的,我记得那时你远没有今天这样健康,身体保养得也不如今天这么好,你究竟得了什么健康养生经验?
伍廷芳一听忙说,过誉了,过誉了。不过真要说健康养生经验嘛,无非是多食素,注意起居规律,日夜要有意呼吸清新空气等等,这些就是我的所谓经验之谈。只是你不能缺乏恒心,而且一定要付诸行动,日久才能生效。
瞿鸿禨看着伍廷芳,啧啧叹道,古人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何况你我一别十年。欲知瞿鸿禨接下来又会说出什么,且看下回分解。
2009-10-22 17:43 3楼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三回 欲著书是真是假上回说到瞿鸿禨见到伍廷芳后,看到伍廷芳十多年前在他眼里似乎还有点羸弱的身体,居然调养得又结实又健康,和十年前判若两人,加之现在又听了这番话,便不由向伍廷芳建议道,你身体调养得如此之好,果然有着一番健康养生之道,依我看,你何不把这些经验之谈写下来,出一本书,也好让像我这样的人效法着学习一二呢。
伍廷芳笑笑说,你这话正对着我的心思了,毕竟这许多年下来,我也积累了一些关于健康养生方面的心得,实不相瞒,最近我正在思量着,如何把这些内容写出来,然后公诸世人,以让更多的人都能在健康养生上有所得益,以致人人延年益寿。
瞿鸿禨一听伍廷芳有此打算,连忙笑道,此书一旦问世,你可谓功德无量矣。你何日能写出此书,我可等着先读为快哟?
见瞿鸿禨比自己还急于想看到这本尚未着手写的书,伍廷芳也不由得笑了。只见他沉思了一会,回答说,写这本书,我已琢磨些日子了,我是一定要写这本书的,一旦书稿完成,我首先就请你这位老友指谬。
瞿鸿禨连忙摆手道,我岂敢指谬,拜读还来不及哪!
接着,瞿、伍二人又叙了一会旧,然后互留了住址便分手了。
此后数月,伍廷芳果然闭门谢谢客,足不出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写作那本关于延年养生之道的书。
好吧,现在趁伍廷芳正全身心伏案著书,让我们像开卷概略地讲述瞿鸿禨的人生履历一样,也来了解一下伍廷芳的身世。不同于瞿鸿禨的是,由于我们要在后面详细解读伍廷芳正在写作中的这部后来被题名为《延寿新法》的著作,以及为了更好地理解贯穿在他这本书中的一些养身思想和延寿理念的形成,就不能像介绍瞿鸿禨一样略叙大概,而要对伍廷芳的人生经历作一个比较详尽的叙述。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2009-10-22 17:44 4楼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四回 伍廷芳赴港求学

伍廷芳一生活了整整80岁,在他那个年代,绝对堪称“高寿”了。而当我们一旦了解了这位生当清末民初的高寿者,曾经经历了怎样的人生后,则更能帮助我们理解“高寿”一词,对于伍廷芳意味着什么;他这部即将问世的新著《延寿新法》,在当时的意义有多大。

伍廷芳,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县人。其父伍荣彰在南洋经商,伍廷芳于道光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1842年7月30日)出生于新加坡。三年后随父回国,定居于广州芳村,由塾师传授学业。如果不是由于后来国内局势动荡,伍廷芳八九也会像他那个时代的许许多多莘莘学子一样,一路经历考秀才、举人、进士的途径,留下自己的人生轨迹。

然而,还没等少年伍廷芳的脚步迈进考场,太平天国运动在广西爆发了。这一运动使清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受到沉重打击。地方官绅更是首当其冲,成为太平天国革命的对象。影响所及,一些尚未罹祸的官绅纷纷闻风而逃,许多士人学子也放弃了中试做官的道路而另谋前程。此时社会大乱,少年伍廷芳也遭到了不幸——有一天,忽然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好在伍廷芳机警,趁着月黑风高,绑架者疏于防范之际,使劲挣脱绑在身上的绳索,连夜逃回了家。

家人深以为这是绑架者针对富家子弟所为,让伍廷芳继续呆在家里,难免再陷不测。父亲这时候想到了自己的外国传教士朋友,还有在香港办报的亲戚,为儿子前程计,父亲遂向这些亲友写信求助,希望能让儿子到香港求学。后来在这些传教士朋友和亲戚的帮助下,时年14岁的伍廷芳终于得以赴港求学,并就此开始了他海外求学、任职的别样的人生。

应该说,铺展在伍廷芳面前这“别样的人生”的轨道,称得上两个字:顺畅。他先是在香港圣保罗书院就读,时间为1856年至1861年。毕业后即在该埠高等审判厅任译员。1869年改任香港地方审判厅译员。工作之余,伍廷芳还常为中文的《中外新报》、《华字日报》提供翻译资料和文稿。五年以后,伍廷芳的人生出现了一个重大转折。欲知究竟是什么重大转折,且看下回分解。
2009-10-22 17:47 5楼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五回 闻噩耗突遭变故
上回说到五年以后,伍廷芳的人生出现了一个重大转折。这就是1874年,伍廷芳倾尽自己所有积蓄,开始走上自费赴英国留学的道路,并进入伦敦林肯法律学院,攻读法学。三年以后,伍廷芳通过考试获得律师证书。他也因此成为第一个取得英国律师资格的中国人,由此确立了他自身的人才优势。

从此以后,伍廷芳即以通晓通商、刑名、律例、万国公法,受到清朝洋务派官僚的重视。而他作为人才为国人(尤其是清政府上层)认识,还得从1877年1月,清政府第一任驻英公使郭嵩焘赴伦敦时,接待并会见伍廷芳谈起。

1877年1月,清政府派郭嵩焘、刘锡鸿出使英国。知道来自祖国的官员莅英,身在异国的伍廷芳心里充满了激动。那份激动我们至今仍可从伍廷芳在郭、刘二人于22日抵达英国后,他23日便去拜访他们,并迫不及待地向郭、刘二人述说的一番话中感受到。可以肯定,这番话已在伍廷芳心里憋得很久了,必欲倾诉而后快。而能够倾听他久囿心底的这番话的对象,最理想的就当数如郭、刘这样来自祖国的政府官员了。而事实上,后者也正是通过和伍廷芳的这次接触,尤其是听了他的那番陈述,才对伍的人才优势有了基本判断。当然,伍本人也许并不在乎这一点,他在意的更多的是如何使自己的祖国早日消除乃至摆脱一切不尽如人意的现状。他的大致意思是这样表述的:“英国之政,君主之,实民主之。每举一事,百姓议其失,则君若臣改弦而更张。此间乏中国人,遇有交涉案件,惟凭彼商一面之词,肆口怨詈,故百姓每鼓掌而请用兵。今遣使驻扎以通气,诚中肯綮。然尤须多蓄才智人,效为洋语,散布此地、并刊传新闻纸以持其曲折乃有济也。”伍廷芳来自遥远而封建的古老中国,在西方呆久了,对他们的那套治国模式赞赏有加或在情理之中,关键是他对中国此前与西方国家不发生往来,因缺乏沟通而至骤起兵事等情状深感遗憾。现在清政府终于向西方国家派出了像郭嵩焘、刘锡鸿这样的使臣,与西方国家“以通气”,真是英明之举。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原载:上海中医药报
2009-10-22 17:49 6楼
原载:上海中医药报 (第六、九回打不开。)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七回 今日著书有“伏笔”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伍廷芳出现了。于是李鸿章抑制不住兴奋地向最高执政者推荐说,曾在英国学馆取得上好成绩的伍廷芳,不仅熟悉西方国家的法律,其他有关中西方的问题,他也都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尤为难得的是,其人“虽住香港及外国多年,尚恂恂然有儒士风,绝无外洋习气”,难怪出使英、美的郭侍郎(郭嵩焘)和陈太常(陈兰彬)都想留用他,这都是有原因的。如果政府起用像伍廷芳这样的人才,一旦和洋人发生什么疑难案件,就可以据理力争,中国法律对付不了他们,就拿西方法律治他们,“所谓以彼之矛刺彼之盾也”。

不过,在推荐伍廷芳之前,李鸿章对伍廷芳曾经作过相当调查,既了解了伍具有的长处和优点,也摸到了伍在香港“作大师状”的“缺点”。所以李鸿章在推荐折上也如实道出了自己的顾虑:“惟闻伍廷芳在香港作大师状,岁可得万余金,若欲留之,亦必厚其薪水”。究竟“厚其”多少呢?李鸿章又让天津海关道黎兆棠去摸了摸底。结果是“非每年六千金不可”。对此,李鸿章分析说,“为数似觉太多。然留之俾为我用,钧署及各口有事,均可令其前往襄办;无事则令在津学说官话,与通晓汉文者翻译西例。若能辩正一事,有裨大局,所值当不止数千金。现在日本外务省延雇美国律师,即前充天津领事之施博威,岁费万金,想亦有见于此。伍廷芳究系中国人,与雇用西人有间,且勿庸订明年分,写立合同,进退绰有余裕。”作了以上这番分析以后,惟恐最高执政者计较于伍廷芳的恃才傲物,弃之不用,李鸿章又进一步陈述道,“查中国通晓西律,尚未有人,无从翻译。前派学生出洋学习,每岁费且钜万。如令将西律译出,则通晓改体、见解敏捷之人,一览自能了然,从此西律人人能通。而西人亦无从欺蔽,于办理交涉案件,不无裨益。即将来拟订中外通商律例,亦藉有援据参考矣。如承允许,其薪水一切,当会商南洋筹款给发。是否可行,伏候酌夺示遵。”至此,李大人似乎将要说的都说了。只是他不会想到,伍廷芳同时将西方人养身延年的新理念也带入了中国,如果说他今日著《延寿新法》有“伏笔”的话,这便是。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2009-10-22 17:50 7楼
伍廷芳与《延寿新法》
第八回 并非不能是不为
上回说到伍廷芳的出现,给正被一团糟的外交事务搅得头疼不已的李鸿章带来了莫大的惊喜,他会见了伍廷芳,与之进行了长谈,并对其作了初步了解后,对伍赏识有加,开始极力向朝廷推荐伍。这番话的原文《李鸿章请用伍廷芳(函)》载于李鸿章《译署函稿》卷七(《伍廷芳集》亦有收录),时间是1877年10月7日。

实事求是地说,作为后人,我在读罢李大人说出的那番推荐话语后,分明感受到了李鸿章为不使中国继续遭受洋人欺侮,迫切为国家罗致外交人才的拳拳之心;而他内心挚诚的爱才之情同样溢于言表。

好吧,闲话少叙,言归正传。尽管有李大人引荐,但当时伍廷芳并未就聘。

1878年,伍廷芳被第八任港督轩尼诗任命为第一个华人“太平绅士”。1880年又由香港当局聘为定例局(后为立法局)议员。这期间他曾接受清政府地方官吏邀请,办理过一些对外交涉事务。实际上他在香港只是参与立法、提建议、备谘询。有人注意到,很久以来,从没见伍廷芳沾染那些当时很多中国官员多少都曾有染的恶习,其中嫖妓和抽鸦片是最典型的两在内容。有一次,有人就此话题询问伍廷芳,伍淡然一笑,悠悠地从嘴里吐出七个字:非不能也,不为也!不是我伍廷芳不会嫖妓,不会抽鸦片,而是我不愿这么做。为什么,因为这与我“延寿新法”的实践是相违悖的!——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后文再予解读。

伍廷芳真正涉足清末政治,始于1882年。这一年正是他初入李鸿章幕府,任洋务局委员,不过这段时间伍廷芳的工作多为翻译外国法律、规章,这些东西因都不公开刊行,所以在社会上没有多少影响。伍廷芳自然也不为世人所知。直到中法战争期间,伍廷芳开始参与办交涉、订条约、并因在台湾军务中运筹出力,经闽督刘铭传奏保,得以奉旨以道员备用。令人不解的是,1886年至1887年间,参与签订《中越边界通商章程》;处理长崎兵捕斗殴事件;随办北京蚕池口教堂事宜,清廷赏二品衔。后就任唐山铁路公司总办,1892年主持北洋官商铁路两局,在这些活动中,均极少留下伍廷芳的痕迹。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2009-10-22 17:52 8楼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十回 明法理摒弃酷刑
上回说到伍廷芳于1902任满回国,效力清政府。就在这一年,伍廷芳受命与沈家本担任修订法律大臣。清廷要求他们“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由于伍廷芳此前在与英、日、美等国修订商约时曾得到三国允诺,待中国法律“与各国改同一律”时,将放弃领事裁判权,因此,伍廷芳接受改订法律的任务是颇为振奋的。他实际从事修律工作始于1903年,首先制定了《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例》,成为中国订立商法的滥觞。这些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引进的法律,尽管并不完全切合中国实际,但却第一次反映了他旨在保护资产阶级、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愿望。

1904年,伍廷芳与沈家本筹备开设修订法律馆,聘请中外通晓中西法律的知名人士和留学生,全面修订清朝的刑法。1905年4月,他们联名奏请永远删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项酷刑,在国内外引起良好反响。而这一点,和伍廷芳多年置身西方国家,接受西方人本理念不无关系(在我看来,在他思想上逐渐形成的“延寿新法”理念也与此极有关系),尽管后来列强并未取消领事裁判权,尽管法律条文永远删除的酷刑,在清朝各级政府中并未禁绝,但是,其维护国家主权的志向可嘉,从法理上摒弃酷刑毕竟也是人类文明的一个进步。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与此同时,伍廷芳和沈家本还对各省督抚和其他层次的官员就关于修订法律的奏摺进行评论,旨在以资本主义国家的法理、原则,改造封建主义的刑法传统。1906年,伍廷芳起草了诉讼法草案,沿用英、美、法等国的规定,采取陪审制度。尽管当时还没有把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区别开来,规定也很不完备,但从此中国总算有了独立的诉讼法。后来,清政府在此基础上颁布了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同年,他们为实施新法律、贯彻新思想,还奏准开设法律学堂和在职官吏的速成培训班,并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学堂规章制度。所有这些开创性的工作,为清末制定奖励发展工商业条例和刑法、民法、商法、法院组织法奠定了基础。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2009-10-22 17:53 9楼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十一回 免赘物移风易俗
虽说随着清王朝迅速覆灭,这些改革并未完全实行,但是它们的出现,对于中国法律思想的演变、否定封建专制制度的法制传统,毕竟是有进步作用的。

1907年,伍廷芳再度出使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先后与美国签订《中美公断条约》(1908年10月),与秘鲁签订《中秘条约》(1909年8月)。同年11月,伍廷芳的《奏南美无约各国似宜订约遣使以保护华侨片》,被清廷采纳,开始建立了中国与中南美国家的外交关系。这些条约和建议都以维护华侨权益为主旨,其积极的历史意义显然不可低估。当时美洲华侨革命风气渐开,许多人参加了同盟会,更多的人慷慨捐款,购买军火,资助孙中山领导的武装起义。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迅速高涨的革命浪潮,伍廷芳最初并不赞成。1909年,他曾致电清廷,呈报革命党从美国运送军火回国策划起义的消息。同年底,他任满回国,途经欧洲,广泛接触了积极鼓吹革命的中华海外赤子,并联系国内朝政腐败、官场黑暗、国势衰微、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致使伍廷芳曾长期怀抱的维新救国热情逐渐冷却。

回到国内的伍廷芳寓居上海,也许因为远离京城的缘故,使他可以较从容地在官场中心之外,考虑一些与官场无涉或少相牵涉的东西,并注意调节自己的身体,注意养身。此时他着力提倡用国货、兴实业、戒烟酒,同时也讲灵学。1910年,他向清廷呈递《奏请剪发不易服摺》,乍看此摺提及的是关于剪发辫、免赘物的移风易俗之事,但我们只要想到留发辫是清王朝服饰的组成部分,呼吁剪发,无疑含有否定“祖宗成法”、“国朝旧制”的意思在内,便不难察知,曾经官居二品大员的伍廷芳,似乎已对清王朝失去了信赖。果然,体现在伍廷芳身上的这一表征,终于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最终显现了出来。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全国大部分地区相继响应。伍廷芳受到革命浪潮的推动,接受了革命党的邀请,投身革命,在军政府担任外交工作。作为一个长期出使海外,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清政府高级官员,他向世界舆论阐明中国民主革命的目的和政策,对于争取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同情,起到了一般革命党人难以发挥的作用。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2009-10-22 17:54 10楼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十二回 寓沪从容撰新著
这一时期,伍廷芳还在做着一件大事,那就是联系张謇、温宗尧、王人文等人电请清帝退位。在清廷未立即接受退位要求后,伍又单独上书摄政王,严厉指责清廷昏瞶误国,标榜立宪维新,屡屡失信于民。当此之际,惟有废除帝制、改易民主共和政体,才是满洲皇室的生路。伍还对满洲贵族中的顽固分子妄图雇人刺杀赞同共和人士的逆举,给予蔑视。

此时的伍廷芳,一方面从事着养身益体的研究,另一方面仍密切关注着国家政体。这年12月中旬,南北和议开始,伍代表革命军政府与清政府代表为在中国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展开唇枪舌剑的斗争。特别是1912年,袁世凯推翻原有协议、取消北方代表唐绍仪的资格后,伍便跟袁世凯直接展开了针锋相对的频繁电争。他对于袁世凯顽固坚持君宪主张,中途撤销清政府的议和代表、推翻已达成的协议,并悍然违背停战协议、纵兵骚扰都曾给予了严正谴责。对于张勋、倪嗣冲和其他一些地区的清朝将领的恃强逞暴,伍不仅及时予以揭露,而且指责袁世凯未尽管束之责,难辞其咎。

1912年元旦,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任命伍廷芳为司法总长。南京临时政府虽只存在三个多月,伍廷芳主要精力用于南北和议,司法上不遑建树。但他为捍卫三权分立的共和原则、反对以权代法、跟沪军都督陈其美所进行的两次辩论却是发人深省的。伍廷芳希望逐步建立完善的审判制度,反对在中央政府成立后沿用军事法庭。他主张在民国奠定后,严守三权分立原则,反对军政官员不经司法程序随意捕人。为此,他曾受到一些革命党人的诋毁。此时国内政治生活空前活跃,各种政党相继成立。伍廷芳参加和列名的党派就有十余个。这些党派的章程、条规虽不完全出自伍廷芳之手,但与他的政治主张却是一致的。

1912年4月,袁世凯攫取政权,伍廷芳遂告隐退。袁世凯曾以高等顾问相聘,但被伍廷芳拒绝。10月,袁世凯又欲表彰伍廷芳建立共和的功绩,同样为伍廷芳辞谢谢。从此伍廷芳即寓居上海,五年未任公职。他在沪上邂逅瞿鸿禨即在此期间。这段时间也给予了他得以从容写作我们即将读到的《延寿新法》的机会。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2009-10-22 17:56 11楼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十三回亦打不开)
第十四回 伍携新著访瞿宅
上回讲到伍廷芳来到瞿宅,瞿鸿禨见他腋下挟着纸包,便问他里面是不是就是刚脱稿的那部谈养生之道的新著。

伍廷芳点头笑道,正是,正是。边说边打开纸包让瞿鸿禨过目。

后者接过书稿,只见封页上是伍廷芳用一手漂亮书法写下的四个字:延寿新法。不用问,这就是这本书的书名了。再翻开内页,只见除了自序、总论外,里面十三章小标题赫然在目。瞿鸿禨情不自禁地将它们一一读出声来:

论人身之功用、论食物之所宜、论食之有法、论食之有时、论饮水、论睡时、论太阳之利益、论天气这之宝贵、论人类之风气、论衣服之适体、论感触之关系、论运动之裨益、论烟酒之毒害

读罢这十三章小标题,瞿鸿禨不由抚掌赞道,秩庸兄所论,无不切入人之身体与生命,在我看来,真乃实用无比也,可谓妙哉、快哉!

伍廷芳轻轻摆了摆手,说,鸿禨兄,你先别忙着说好话,这书稿我还没让他人看过,今天特地先来向你这位老朋友求教正呢!

瞿鸿禨听了这话,不由摇头道,这不是寒碜我吗?对你这部大著,我只有拜读的份,如能“教正”得了你这部专讲健康养生的大著,我会落下这身病歪歪的模样吗?

伍廷芳笑道,鸿禨兄言重了,此前我虽有意写此书,但一时还没有信心落笔,若不是你前次鼓励和怂恿,这书还真不知会拖到哪天落笔。现在书稿即成,在你视之,可谓旁观者清,既辨得出内容新鲜与否,又可以告诉我,此书写得到底明白不明白。如让人看了不明白,于人无益,也有负你一番好意。

伍廷芳这一说,瞿鸿禨只得收下书稿,说,瞿某受之有愧,却之不恭,秩庸兄既如此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伍廷芳见瞿鸿禨答应下来,连忙欠身向瞿鸿禨致谢谢,并请瞿鸿禨在阅读时,如有什么看法和意见,尽管提出,他愿与之探讨。看到伍廷芳对自己这么信任,瞿鸿禨不由连连点头。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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