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躁郁证

2012-03-04 21:49 楼主
注:中华医学会,1984年10月修订。

一、躁狂发作

(一)症状学标准

1.症状以情绪高涨和/或易激惹为主要特征,且相对持久。

2.首次发作者情绪障碍至少已持续2周(如症状严重到需住院或过去有肯定符合标准的躁狂或抑郁发作者不受此限),且至少有下列症状中四项(若情绪仅为易激惹;则需具有五项):

①言语比平时增多,或滔滔不绝。
②注意力不集中,随境转移。
③意念飘忽,思维奔逸。
④自负,自我评价过高。
⑤自我感觉良好:感到头脑灵活、身体特别强壮或精力充沛。
⑥对睡眠的需要减少。
⑦活动增多(包括工作、日常活动、社交及性行为方面)。
⑧轻率任性,不顾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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