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零差率”试行一周 社区卫生室“生意”

2010-03-26 12:35 楼主
本报讯(记者 郭世民)3月23日上午,因为孙子感冒,市民于女士在市古北社区卫生室买药时,发现同一厂家生产的双黄连口服液原价8.5元,现在仅售5.18元。记者采访了解到,“基本药物零差率”试行一周,前往各试点社区卫生室看病的市民开始增多,于女士就是先带着孙子在医院检查后,再从社区卫生机构拿药,而她以往习惯于在医院或药店买药。

在古北社区卫生室的药柜里,记者看到,百姓平时用的较多的药品都有,基本能够满足社区群众的用药需求,而且价格较以往都有较大幅度的下调。如江苏某药业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原价6元,现标价为1.9元;眩晕停原价1.5元现价0.5元;小柴胡原价4元现价1.1元……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有库存非基本药品销售完以后,他们将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不再购入非基本药物。据介绍,他们现有和新购入的基本药物一律取消了药品加成,全部按照实际购进的价格销售。“我们采购价为5.5元的双黄连口服液,因为高于国家最高采购限价,也按照5.18元销售。”工作人员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现在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工作考核细则还未出台,但所有试点社区卫生机构都对“基本药品零差率”表示了支持,认为此举有益于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而且可以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减轻群众药费负担,还有助于逐步引导居民建立“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观念,进而缓解医院面临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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