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回扣”不除药费降不了 取消药品加成难落实

2010-03-29 12:36 楼主
“取消医院药费加成,但却不明确这部分差价由谁来承担,这会打击各级改革的积极性,甚至导致医院把差价变相转嫁到病人头上。”近日,不少基层医疗界人士向本报反映。3月17日广东省公布首批国家基本药物试点市县名单,试点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取消15%的药物加成,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佛山5区均榜上有名。

这看起来是件利于患者的好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尚有不少困难需要克服。

在取消了药价加成费之后,原来15%的差价将由谁埋单,成为医疗机构最为关注的焦点。按照规定,各地将通过城镇医保、新农合、政府财政等多种渠道对差价进行补助。以南海为例,作为经济较发达地区,将按照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金额的15%为基数,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70%;其余30%由市、县财政负责支付。

当前南海区有关部门,正对全区的数据进行测算,据透露可能达到2亿元左右。但事实上,南海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自2008年实施以来,首个年度医保基金就出现了赤字。假如要实现差价补偿,要么须提高居民的筹资水平,相当于是把负担重新转嫁给民众,要么同样是要由政府财政全额负责。

此外,目前省里的文件对于市、区各级财政的投入比例,比如说投入的具体方式,资金如何保障到位等也尚未有详细说明。

一位南海医疗界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假如各级政府做不到大规模增加财政投入,则医疗机构只能够从其他方面自行进行补偿,比如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增加医疗项目,相当于拆了东墙补西墙。否则,就只有通过裁减医务人员队伍和降低医疗质量来维持运转,在目前南海基层普遍缺少医疗人员的现状之下,这无异于饮鸩止渴。

珠三角大量的外来人口造成了新的难题。经统计,目前南海全区的门诊量有70%来自于非本地户籍人口。对于这部分人群将产生的药价差问题,文件中也没有明确指出如何解决。

而更严重的问题是,医院方面15%的药价加成,事实上仅是药价水分的一小部分。药品在进入医院之前的流通环节,产生的“流通成本”往往要数倍于15%的加成费。如果没有对药品流通环节开刀,规范配送、招标、采购的行为,切断吃回扣的来源,那么取消加成费也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

而更有甚者,目前在上海等率先实施“零差价”的地区,已经出现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无奈局面,有的药企为了追求利润,将被列入基本药物名单的药品换了包装,改个名字,照样可以卖个好价钱。假如这些潜规则得不到改变,仅靠取消加成费也难以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某种程度上,医改的根本问题其实是利益集团的博弈问题。这一点在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医改中已经得到了充分体现。假如“新医改”实施者无法在背后的利益博弈中取胜,那么单靠“零差价”的做法,是难以彻底解决“看病贵”难题的。这一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在政策制定上需要理性和勇气兼具,并通过各种方式落实改革资金的保障,而这还将涉及到对地方发展考评体系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难度不可谓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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