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黄帝内经》如何运用【阴阳五行】计算地球自转公转运动?

2015-01-12 13:52 楼主
第二十三章、《素问•热论篇第三十一》公转轨道法则
一、原文内容提要
原文主要是具体计算公转周期以日为最小计算单位的法则。用的是三阴三阳法则。原文中“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这是中国古人区分公转阴阳的轨道法则。结合《淮南子•天文训》中的记载“禹(当为离,就是八卦的离卦的一个含义)以为朝昼昏夜。夏至日则阴乘阳,是以万物就而死。冬日至则阳乘阴,是以万物仰而生。昼者阳之分,夜者阴之分。是以阳气胜则日修而夜短,阴气胜则日短而夜修”,就可以知道中国古人把地球自转的昼夜更替和昼夜长短的变化称为阴阳。公转的阴阳用冬至夏至来具体区分,这样自转阴阳、公转阴阳就很明确。由于自转中有公转,公转中有自转,这就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的本质。

二、原文计算法则讲解
原文:“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可愈或死,其死皆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其两惑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五日少阴受之,六日厥阴受之--- 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
这里可以这样理解:凡是急性发热性疾病,都属于广义伤寒病的范畴。其中,有的患者治愈了,有的患者死亡了,而且死亡的时间多发生在六、七日之内,治愈患者的疗程都在十天以上,这又是什么道理?
若人体被寒邪侵袭以后,就会导致发热,发热虽严重但不会死亡。若患者阴经、阳经表里两经同时感受寒邪侵袭而发病,病人死亡是不可避免的。
若人体三阴经及三阳经及五脏六腑都受到病邪的侵袭,以致荣气,卫气不能正常运行,五脏六腑气机不通畅,就会导致病人死亡。
《素问•热论篇第三十一》中疾病传变的时间规律是:
“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五日少阴受之,六日厥阴受之”,张仲景《伤寒杂病论》宗之。
这样,凡发热之疾病,遍传五脏至厥阴,正好是六天,因此,原文说:“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若没有死亡,通过救治必须由阴出之阳,6天加上5天,正好是11天,符合“其愈皆以十日以上”。当然,不误诊,不误治,病人好转治愈的时间又会缩短。延诊、廷治、误诊、误治,肯定情况又是变化的,所以,我们必须对技术精益求精呀!刻不客缓,中医、西医汇通,务求精湛,以解除病人痛苦。
原文:“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六日死。帝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暑当与汗出,勿止。”
这里可以理解为:两感寒邪的病人,第三天就会少阳与厥阴同时受病,发生耳聋,阴囊上缩,四肢厥冷的症状。若病精进一步加重,出现吃不进东西,昏迷而不能认识人的情况,病人第六天就会死亡。患者五脏六腑受到损伤而不畅通,荣气卫气运行不畅,象这种病情,三天之后病人就会死亡,这是为什么?阳明胃经输精于五脏六腑,故为十二经脉之首领。阳明胃经血气旺盛,感邪后正邪交争激烈,故病势重,病人昏迷而神识不清而不识人。若病人两感于寒,三日以后,阳明经脉血、气衰竭,因则会导致死亡。
《素问•热论篇第三十一》重点讨论了六经传变规律及临床特点。同时,对“热病”的预后进行了预测。这里的实质是要 抓住时间上超过一天则是地球的公转节律,一天一下则是地球自转节律。
热病是各种原因所致的,以急性发热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伤寒杂病论》讨论了临床上,主要以外感寒邪而转为发热的各种证治,对《内经》进行了发展。《温渍条辨》则重点讨论了外感温邪、热邪所致的发热疾病的临床证治。二者都继承和发扬了《内经》的学术思想,更重要的是,在临床中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不论是首先感受寒邪而致的发热,或是以温、热之邪首感而致的发热,都称之为外感发热,临床上见之,一定要重视,不论成人,小儿都要中西医结合,降温是第一要务。尤其是儿科高热惊厥,非死即残,一定要快速的,多渠道的降温,控制惊厥,然后针对病因病机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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