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黄帝内经》如何运用【阴阳五行】计算地球自转公转运动?

2015-01-12 13:53 楼主
第二十四章、《素问•刺热篇第三十二》地球自转公转法则的具体运用
一、原文内容提要
原文中用10天干与五藏对应,实际上是公转自转轨道的5步法则。这里具体应用,值得我们掌握运用。
二、原文计算法则讲解
原文:“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死。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已大汗,气逆则甲乙死。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心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息,头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
肾热病者,先腰痛骨行 痠 ,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
骨行寒且 痠 ,足下热,不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澹澹然,戊已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已死。”
这里可以理解为:
患者若肝病且发热的,症见:小便先黄,腹痛,倦卧,身体发热,热邪与正气交争就会导致病人狂言及惊凤,胁肋胀满疼痛,手足躁动乱舞不能控制,不能够安稳睡觉。逢遇庚、辛年、月、日、时病情加重,遇甲、乙、日时大汗出而热退。若正不胜邪,那气横逆,病人就会在庚辛年、庚辛月、庚辛日、庚辛时死亡。
若患者心脏病且发热的,病人开始闷闷不乐,数日之后才发热。热邪与正气交争就会导致心肌梗死(卒心痛),伴见心烦胸闷,呕吐频繁,头痛,面红,无汗之症。逢壬、癸年、月、日、时病情加重,逢丙丁日、时大汗出而热退,若邪气横逆,病人就会在壬癸年、壬癸月、壬癸日、壬癸时死亡。
若患者脾脏病且发热的,患者开始感到头重,面颊疼痛,心烦躁,并伴见额部发青,想呕吐,身体发热。热邪与正气交争就导致腰痛,腰痛严重的不能够俯身和仰头。腹胀满,腹泄,两颔疼痛。遇甲乙年、甲乙月、甲乙日、甲乙时病情加重,戊己日、戊己时大汗出而热退。若正不胜邪,邪气横逆就会导致病人在甲乙年、甲乙月、甲乙日、甲乙时死亡。
若患者肺脏病且发热的,病人开始有突然凛寒,皮肤栗起,汗毛毕直的感觉。怕风寒,舌苔黄,身体发热。热邪与正气交争就会导致哮喘、咳嗽,胸痛牵涉背部疼痛,不能够作深呼吸,头痛十分厉害,汗出之后怕冷。逢丙丁年、丙丁月、丙丁日、丙丁时病情加重,逢庚辛日、时大汗出而热退。若正不胜邪,邪气横逆,就会导致病人在丙丁年、丙丁月、丙丁日、丙丁时死亡。
注意这里的:出汗经常是日与时辰有周期性关系,与月的周期性有关则少见,与年几乎没有周期性。
若患者肾脏病且发热的,病人先觉腰痛,小腿发酸痛,口干渴,频繁饮水,全身发热。邪正交争就会导致颈项疼痛,强几几,小腿发冷病痛,足心发热,不想说话。若邪热上逆就会导致人颈项疼痛,头晕目眩,走路摇晃不定。遇戊己年、戊己月、戊己日、戊己时病情就会加重,逢壬癸日、壬癸时大汗出而热退。若正不胜邪,邪气横逆,病人就会死亡在戊己年、戊己月、戊己日、戊己时。
以上五条原文,进一步阐述了五脏各自有病伴见发热的种症候。同时,对各自脏器严重至死亡的时期进行了预测。也对出汗的时间进行了预测。其规律是:这是中国古人的五行时法则,就是把地球的自转与公转划分为5个时间段进行计算的速度、位移、轨道度数、的法则。
肝见庚辛甚,见庚辛死,见甲乙大汗;
心见王癸甚,见壬癸死,见丙丁大汗;
脾见甲乙甚,见甲乙死,见戊已大汗;
肺见丙丁甚,见丙丁死,见庚辛大汗;
肾见戊己甚,见戊己死,见壬癸大汗。
这与《素问•脏气法时论篇第二十二》所论:“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而甚,至于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脏之脉,乃可言间甚之时,死生之期也”是相吻合的。
与《素问•玉机真脏论篇第十九》所论述的同样是吻合的:
“五脏受气于其所生,传之于其所胜,气舍于其所生,死于其所不胜。病之且死,必先传,行至其所不胜,病乃死。此言气之逆行也。故死”。
与《素问•平人气象论篇第十八》所论述的同样是吻合的:
“肝见庚辛死,心见壬癸死,脾见甲乙死,肺见丙丁死,肾见戊已死,是谓真脏见皆死”。以此进行预测,验之临床是准确的。
所以,《刺热篇第三十二》说:“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又说:“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这里的“至其所胜日”肯定是错误的。“胜”应该纠正为“起”或“得”。意为:诸当汗者,至其所起(自得位)日汗大出也;“诸汗者,至其所起(自得位)日汗出也。”这才与全书的上文之经旨相吻合,更与临床相吻合。实际上也与中国古人规定的地球自转和公转的初始状态相吻合。
这说的是:肝病发热,甲乙年、月、日、时,木气旺盛,正气得天时之旺气之帮助而战胜邪气,故汗出热退,丙丁年、月、日、时而愈,其他四脏准此。
因此“诸汗者,至其所起(自得位)日汗出也”,说的是汗出热退的时间,都是在五脏各自应时而生旺的时期,体内“五脏各自之正气得到本脏各自应时而旺之气的帮助而战胜病邪后,汗出而热退。”汗出的自然周期是北半球的中国夏季出汗明显是炎热气候所致,这是正常的年节律。其他状态下的出汗,要具体分析。
原文:“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则死。”
这里可以理解为:若人患热病,从五脏各自的部位应五时之部位而起病,至其所生之时期而治愈;若医生刺法错误,“三周”之后才能治愈;若错误重要,病人就必死无疑。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有人译为:“若热病按照面部五脏所属的色部发病,经过适当的治疗,到了它本脏之气当旺的时日就会痊愈。”显然是错误的。“起”指的是起病,发病。“部所”指的五脏各自的所在部位。这说的是:肝病应甲乙年、甲乙月、甲乙日、甲乙时而起病、发病,至丙丁年、丙丁月、丙丁日、丙丁时而治愈。其他四脏准此。其他任何解释都是错误的。
有专家译为:“热病起始,中表现于五脏部所,病尚轻浅,给以及时治疗,则到所胜之日,脏气当旺,就可汗出而愈”更是错上加错!!因为到所胜之日,是疾病加重,受克而传变之日,愈则是“相生之子”的时候。
“三周”可以理解为:“小周”为五天,大周为十天,共计:三周为十五天至三十天,这是以天干十天和五阴干、五阳干而计算的。这里要注意与现在的1周为7天的 区别。还要注意与地球自转1周和公转1周的区别。
“已”既可以是好转治愈,也可以是病甚死亡,是一个多义字,应结合上下文,综合分析。
其实,我个人意见认为“已”在文中应该更偏重于“死亡”而非“治愈”,因为,疾病本身容易致人于死命;医生误诊误治更易“治”人于死命;加上天时克之,地支冲之,更会致人于死命。这就是“重逆”的含义,作为医务工作者,绝对不能误诊误治,否则,实乃杀手也。
临床上,不容许误诊误治。当医生,必须研究前人的失误,研究别人的失误,总结教训,引以为诫。可是,很多人经常误诊误治,自己却不知道。
原文:“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日而已;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其病内连肾。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日而已;与少阴脉象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这里可以这样理解:足太阳膀胱经脉循行于颧骨部位,故颧骨部位出现赤色,是太阳经发生热病的表现。若颧骨部位的红色很局限,这提示说:如果医生使用汗法进行治疗,过几天就会痊愈。
若同时发生足少阴肾经的病变,病人死亡的时间是三天之内,这是由于热病造成肾脏的损伤。太阳膀胱之脉,循行于面颊,若面颊部位发红、发赤,是热邪侵袭所致,基发红发赤范围很局限,未扩散至整个面部,表示病情轻微,“荣未交”,指红色现于局部,没有交接成一大片。
“今且得汗”是说:如果医生使用汗法进行治疗后,病人就出汗而愈。
“与厥阴脉争见者”,多数专家的意见是指:“与少阴脉争见者”今从。由于太阳、少阴互为表里。而且下文有:“其热病内连肾”。因此,指肾与膀胱表里同病,脏腑同病是对的,故今从之。借代手法。
足少阳胆经之脉,循行于面颊的前方。若病人面颊前方发红、发赤范围局限,这提示说:若医生使用汗法治疗,凡天之后病人就会治愈。
若同时发生足厥阴肝经病变,病人死亡之时期,不超过三天。
“与少阴脉争见者”是“与厥阴脉争见者”之误,今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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