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类图书出版应明确责任完善监管

2010-05-29 11:02 楼主
最近,成都各大医院先后出现了生吃泥鳅而染上寄生虫的病人。这些病人都是因为看了《不生病的智慧》一书,不但没治好病,反而浑身不舒服。记者走访成都各大书城发现,养生图书依旧占据着畅销榜的前列。

打着太医幌子写书、目前已被逮捕并以涉嫌制售伪劣品罪公诉的刘弘章(刘太医)的著作依旧在架,还有一些养生书把癌症归咎于患者生命力过“旺”、或者建议病人不要吃药、支招用猪胆汁和红糖治疗痔疮,此外许多书大谈《易经》《五行》等。有出版人透露,许多出养生书的人,连医生资格都没有,买来书号、上网摘抄过后就“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炒作销售。(《成都商报》5月28日)

“尽信书不如无书”,这个常识,不仅能用于求学,而且看样子更该推广到生活领域。市面上五花八门的养生书籍,鱼龙混杂、著述矛盾,简直会让人偏听则暗、兼听也暗、无所适从。

应该说,这种混乱的局面,是有很深刻的社会背景的。进入信息社会后,知识(信息)生产成本低廉、传播便利、供给丰沛,但知识学科和门类的分野,决定了普通人在绝大多数方面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加之规则缺失,这种劣势便可为科学陷阱、营销骗局乃至政治谎言所利用。

这就是说,对于张悟本的履历造假、夸大食疗效果等忽悠做法,以及其他类似养生大师、图书开出子虚乌有“灵丹妙药”的把戏,最根本、最有效的遏制办法,不是有关部门、媒体诱导的让群众成为专家(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更不是舍本逐末的不准普通人出书、发言、上电视(开信息表达自由领域的倒车,重新建立知识和等级门槛)。而应当一方面明确责任、完善规则,即文(言)责自负,养生书、养生节目一干链条上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必须要为其“表演行为”负责,承担错误、不当、欺骗性言论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善于借助信息社会的优势,政府部门、专业研究机构、媒体、公民团体、专家应及时充当公众信息的把关者和评价者,及时管控不良信息。

具体到养生信息满天飞、谬误流传、不断损害民众健康和经济利益的情况,最该被批评的不是张悟本、刘太医以及让患者生吃泥鳅的《不生病的智慧》一书作者等言辞真假难辨的“大忽悠”们,而是体系庞大、职能全面的监管部门。刘弘章(刘太医)早在2008年11月,就已经被天津警方逮捕。2009年被提起公诉。在这起案件中,想必侦办机关已经清晰掌握了刘弘章其人行骗经过,试问有没有将具体情况通报其所著作出版商、属地新闻出版部门、全国各地文化部门?新闻出版和文化部门有没有按照出版物质量管理的规定,会同卫生部门、专业机构对《刘太医谈养生》、《病是自家生》、《是药三分毒》几本书进行审查?如果这一切都做过了的话,怎么还会有骗子大作全国继续热卖的荒谬现象?

整起事件中,还反映出我国出版体制改革滞后的尴尬。许多名头上大名鼎鼎的正牌出版社,早已经失去了对文化市场和读者精神文化需求的洞察捕捉能力,凭借着体制庇护和牌照垄断,将相关部门严控的书号资源,轻率出售,为无良书商欺骗读者、消费者客观上提供了机会。这些出版社名下频频推出的“新书”,不是东拼西凑的中小学教辅,就是害人不浅的养生类指南,抑或为某些单位某些官员政绩贴金的软文大全,几乎没有任何社会价值。值得推究的是,在出版物质量管理等规定齐全的情况下,为骗人养生书大开方便之门的出版社、渠道商、经销机构缘何总能在一片质疑声中置身事外?我们希望,出版机构应当凭借对读者负责的精品意识和长期利益视角,推出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好书。

稿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阅读:] [回帖] [编辑] [删除] [举报]
2010-05-30 08:49 2楼


“ 生吃泥鳅而染上寄生虫的病人。这些病人都是因为看了《不生病的智慧》一书,不但没治好病,反而浑身不舒服”


——国人真是懒,中学不是有卫生课嘛,再买几本中医普及类的书,如《黄帝内经》,可买来先啃几篇!——生吃? 不但与中医风马牛不相及,也与西医的卫生标准不相符,简直就是疯子在骗傻子嘛!

不过这也与国情有关,现在的普\九\义\务教\育,学生的不合格品(阅读能力、逻辑是非辨别能力、数学能力,历史感知能力全部为零的一抓一大把,比比皆是),即使在县城一级的中小学,也是一半以上的学生是文盲外加30~40%的应试牺牲品(一切的学只为了考、考完忘完),总之基础辨别的知识能力传承甚少。

如果一个人相信起说教,说教者与提供平台的都要负责,骗人的东西,商人还与之合伙出书,出版商无异于杀鸡取卵,是在折自己的台啊!相信书的受众,都被出版商坑了可不得了!这社会受到什么涂毒,如此愚蠢不堪?
⬅ 焦树德教授类风验案1则 老茶馆 最新研究证明晚饭吃太晚容易长结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