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生理组合调控说与中医理论的若干问题(1.3)

2010-10-16 19:13 楼主
1.2.人体的生命活动是受遗传生理组合调控的。那么,人体生命活动的异常,也就是这种组合调控对致病因子反应的结果了。用遗传生理组合调控应答致病因子产生的生命活动异常定义疾病,这样的疾病概念,中西医是能够沟通并在认识上逐渐统一的。中医的正邪斗争概念,用遗传生理组合调控应答致病因子解释,既具体又清晰。疾病的实质因这一定义而清晰;证候的实质也因此而清晰;因为证候是疾病过程中阶段性(时相性)的综合表现,就实质而言是同一的。我们现在讨论证的本质。一事物与它事物的必然联系,就是这一事物的本质。所谓证本质,指证的必然联系。上面分析了,证候是遗传性状表达调控网和生理系统调控中心应答致病因子产生的生命活动异常的外在表现。分析证候的必然联系,是病因(致病因子)、体质和功能系统这三者。一证候与它证候本质的不同,就在于与其有着必然联系的或病因不同,或体质特征不同,或功能系统不同。西医的生理病理不能解释证候,其原因在遗传性状表达调控网的调控所产生的一些生命活动异常现象,不在西医病理认识的范围,而只与遗传信息所要表达的反应形式相符合。换一种说法,是西医的病理没有认识到证候的必然联系。
1.3.西医的生理病理不能解释证候,这本身就提示了,在西医所认识的生理功能系统之外,还存在从物质结构、组织形态分析无法找出的器官组织在功能活动上的联系,即人们猜测的人体自组织功能系统。在有了遗传性状表达调控网的认识后,人体自组织功能系统的客观存在就不再是猜测,而是有了知性分析的说明。
西医不能解释证候的原因,除了对隐性功能系统的认识缺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体质特征与疾病的关系缺少研究。而 DNA遗传密码,是“完整记录历史进化过程各个时间层次的全息照片”。双胞胎因遗传性状表达调控的作用而在出生后长得一模一样,在生命过程中若无重大的生理改变,在体质特征上也就没有多大的差异。因此,遗传生理组合调控的性状表达,也是体质的性状表达。这应该就是体质特征的实质。
西医不能解释证候的原因,还由于对病因没有辩证综合的认识。遗传信息对致病因子的识别记忆和调控记忆,也是遗传性状表达调控的内容。遗传生理组合调控表达的整体性状不同,应对致病因子的调控方式和结果也就不同,这是同病异证产生的原因。从这一认识出发,西医也可以以此解释同因异病,如同为上呼吸道链球菌感染,后来出现的变态性反应疾病各不相同,或为肾脏病,或为心脏病。过敏性疾病也可用这一原理解释。看似寻常的一种花粉,可在短暂时间里致人休克,其原因是遗传信息对致病因子的识别记忆和调控记忆错误或缺失,导致遗传性状调控网本身的调控功能发生了严重紊乱。由此看来,中、西医的关于人体功能系统的概念、体质特征的概念、病因的概念,是可以在遗传生理两大调控系统组合调控的研讨中沟通,并进而统一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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