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参合农民最高报销提升至每人每年6万元

2011-02-24 19:07 楼主
■今年我省参合农村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30元,比去年增加了90元

■每名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60~100元

■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提高至每人每年6万元

在对2010年全省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测算的基础上,《河北省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修订)》(以下简称《基本框架》)已经出台并印发。这是记者昨日从河北省卫生厅获得的消息。

《基本框架》规定,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6万元,比去年提高了2万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30元,比去年增加90元。

每人每年筹资标准增加90元

《基本框架》规定,今年我省参合农村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30元,比去年增加了9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比去年提高10元。

其余,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00元,较去年的120元提高了80元。

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为60~100元

按照规定,门诊统筹基金的使用分两种情况,其中实行家庭账户的,家庭账户基金家庭成员可以共用,用于门诊医药费支出,也可用于支付住院医药费自付部分和健康体检。

实行门诊统筹的,门诊统筹补偿方案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门诊补偿一般应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村级一般可设定在35%~40%,乡级可设定在30%~35%;每名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60~100元,相比去年的40~60元有所提高。

住院补偿费用封顶线同比提高2万元

今年,我省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有所调整,补偿总体比去年有所提高。

其中,乡级起付线为100~150元,住院补偿比为75%~80%;县级起付线为300~400元,住院补偿比为65%~75%;市级起付线800~1200元,住院补偿比为55%~65%;省级起付线1500元,住院补偿比为55%;省外三级及以上起付线为3000~4000元,住院补偿比为45%~55%。

此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住院补偿比提高5个百分点。

封顶线由去年的每人每年4万元提高至6万元,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全年累计计算。

大额门诊补偿的特殊病种不少于15种

《基本框架》规定,在对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上,要求各县(市、区)在基线调查基础上,合理确定新农合补偿的特殊病种(一般应不少于15种),制定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补偿方案。

同时,对当年统筹基金结余(含风险基金,下同)超过15%或历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25%的县(市、区),要根据结余情况制定二次补偿方案,对当年住院和/或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的参合农村居民给予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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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新农合人均筹资达230元

石家庄市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透露,今年省会要大幅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筹资水平由去年的120元提高到23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确定为30元,由各级财政补助共200元。

石市将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年内覆盖70%的县(市),并将重性精神疾病等特殊病种纳入大额门诊补偿范围。

全面启动大病统筹工作,在新农合最高补偿的基础上,对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给予再补偿,最高补偿额不低于10万元。同时,年内实现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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