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医患都受益 广东欲全省推广此制度

2010-10-21 19:09 楼主
■新快报记者 陈杨 通讯员 高翠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慢性病患者今后买药将更加便宜。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卫生厅药政处日前调研云浮市新兴县、深圳福田区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发现两个地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加成(进货价多少钱就卖多少钱)销售后,市民每次看门诊的费用下降了7%-8%,慢性病患者每个月的药费能省近百元。记者获悉,省卫生厅药政处将总结经验,以此推进第二批试点工作。

●买药

高血压患者省钱过半

住在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路的赵大爷今年可开心了,已患20多年高血压的他,终于迎来了辖区内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

“我一直都吃络活喜(一种治疗高血压的药物),一盒就要38、39元,而一盒才7片,刚好够吃一个星期。”70岁的赵大爷计算着,自从福田区成为全省基本药物制度第一批试点后,2008年4月1日开始,他到家附近的雨田社康服务中心开药,只需18元左右就可买到一盒,相当于省了超过一半的药费。赵大爷说,一个月下来他可省下近80元,一年便省近千元,长年下来真不是笔小数目。

云浮市新兴县的居民也是如此。新兴县全县12家乡镇卫生院从2010年2月9日开始全面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身患糖尿病的农妇曾桂英也因此每月药费节约了100元。“我长期吃二甲双胍和达美康,原来一个月要400多元,现在降到300多块了”。

●看病

门诊看次病不到50元

据了解,广东省2010年初下发了《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近期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下称《方案》),深圳市福田区和云浮市新兴县都成为第一批试点。根据《方案》,这些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需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

所谓的零差率销售就是医院需按照药品进货的价格进行销售,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可根据医院等级来进行药品加成。这样一来,从2010年2月9日起,新兴县全县乡镇卫生院住院、门诊人均费分别下降7.8%、7.2%,记者采访了车岗镇和六祖镇两家卫生院,人均门诊费用(包括检查费)都在41元左右;与此同时,门急诊达到67.8万人次,同比增长12.1%。

深圳市福田区也出现类似情况,2007年未实行基本药物零加成制度以前,区属公立医院举办的72家社康中心平均处方费用为49.6元;2008年4月1日试行后,到2009年底,社康中心每人次费用已降为43.8元;而到了2010年1-9月份,该费用继续下降至42.5元,直接让利给居民854.29万元。

据广东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到今年底,全省60%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到2011年,初步建立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新兴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医疗费前后对比

项目 实施前价格 实施后价格

人均门诊药费 47.8元 44.6元

人均住院费 1926.5元 1786.5元

阑尾炎治疗费 3068元 2906元

急性支肺炎 1251.3元 1180.04元

陈杨、高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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